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生奖励办法》(鄂二师院行发〔2025〕63 号)等有关规定要求,学院秉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组织开展评审工作。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推荐、学院资格审核、学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表决通过,现将 2024—2025学年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结果予以公示。
甲等奖学金26人
张欣茹 邵子妍 张东扬(完整名单看附件)
乙等奖学金62 人
曾怡雯 刘雨婷 张晴(完整名单看附件)
丙等奖学金98 人
付诗婕 程美怡 墙鑫喆(完整体名单看附件)
按照文件规定,自2025年10月27日起公示3个工作日,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我院资助中心反映,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9日24:00。反映的情况事实要清楚、有根有据,并附相关佐证材料。
受理意见部门: 艺术学院209办公室 52104928
艺术学院207办公室 52104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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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第二师范学院艺术学院
202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