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教学大纲建设若干规定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2-03-31   浏览次数:473

院教201772


课程教学大纲是执行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现培养目标要求的教学指导性文件,是编写教材、组织教学、进行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和教学管理的主要依据。为进一步促进课程教学大纲的建设和管理,规范课程教学要求,保证教学秩序,提高课程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课程教学大纲的编制要求 

1.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所列的课程均须制定符合规定的课程教学大纲。同一课程原则上使用统一大纲、统一教材。但根据不同专业及方向的要求和特点,可在统一大纲的基础上适当修正不同的教学要求。

2.课程教学大纲由各学院组织各系(教研室编写,系(教研室可安排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或教师小组编写教学大纲初稿,交系(教研室集体讨论制定,经学院审核后报教务处批准。

3.课程教学大纲制定要符合规范性要求,按统一的规范格式编制,力求文字精练严谨、意义明确扼要、名词术语规范。

4.课程教学大纲制定要符合时代要求,要突出体现教育教学观念的更新和教育思想的转变,体现时代性;要反映学科前沿及其最新研究成果,体现先进性;要将传承理论知识与培养实践应用能力相结合,体现适用性。

5.课程教学大纲制定要符合培养计划整体优化要求,从本课程在人才培养中的地位及作用的角度,设计课程的教学目的、内容和各教学环节的安排,既要注意相关课程的衔接与渗透,又要避免教学内容的重复和遗漏。

6.各类重点建设课程教学大纲编写应在课程内容更新与拓宽上有所突破,在课程的教学环节安排上有所创新,力求在课程教学中贯穿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思想,突出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创造能力。

二、课程教学大纲的基本内容及格式 

课程教学大纲的内容包括:

1课程基本信息

主要包括课程名称、课程编号、英文课程名、学分、总学时、授课学时、实验/实践学时、适用专业、先修课程、教学参考资料等基本信息。

2课程性质、目的与任务

明确本课程的课程性质、在人才培养过程(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地位及作用;学生通过学习该课程后,在思想、知识和能力等方面应达到的目标;对学生学习方法的指导和要求等。

3课程教学内容及学时分配

该部分是教学大纲的主体和基本内容。它具体规定教学内容的范围、深度及其体系和结构,提出在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包括实践环节)、创新能力的培养等方面不同层次的教学要求。

1)教学基本要求应明确、具体、清楚,可根据课程教学的需要在教学要求中补充一些教学(过程)建议和学习等方面的建议,以拓宽原有的教学思路,进一步增强和培养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与创新能力。

2)教学内容是指按本课程教学单元(也可按章节顺序)列出的知识点。根据课程在专业人才培养中的作用和地位,系统地安排每个知识点的具体内容和学时分配,指出教学重点、难点,规定教学内容的范围和深度。

3)在教学大纲中还应明确本课程其他教学环节(如实验、习题课、讨论课、其他实践活动等)的学时(学分)、教学要求和具体实施方案。

4考核方式

明确本课程的考核方法和成绩核算方式。

三、课程教学大纲的管理 

1课程教学大纲是组织课堂教学的依据,为了保证课堂教学的连续性、稳定性,教学大纲一经批准后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改动。

2.在课程教学大纲执行过程中,各系(教研室根据专业的发展变化需要对课程教学大纲做部分调整时,可向学院提出申请,报新修订的课程教学大纲,并由学院报教务处审批、备案后方可生效。

3.课程教学大纲属学校基本教学文件,由教务处统一收审论证、管理和印发。

 

 

○一七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