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媒体教学暂行规定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2-03-31   浏览次数:395

院教〔20109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发挥多媒体在课堂教学中的作用,提高教学效率,增强教学效果,提高教学质量,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多媒体教学是指利用计算机等技术综合处理文字、声音、图像、图形、动画等信息,以多媒体信息作用于学生,形成合理的教学过程,达到最优化教学效果的一种教学手段。

第三条  学校鼓励教师积极开展多媒体教学。要根据不同学科、不同课程、不同内容的特点和学生的实际情况,制作和运用多媒体课件。

第二章  多媒体课件制作要求

第四条  多媒体课件必须正确表达学科的知识内容、反映教学过程和教学策略,体现教师的学术造诣、讲授思路、教学风格、教学经验,是教师个人精心组织教学的现代化教案。其制作要贯彻启发式教学原则,精益求精,特别要在教学内容的选取、组织等方面狠下功夫。

第五条  多媒体课件制作的基本要求是:

(一)课件内容要科学、准确、逻辑严密,符合学生的认知规律,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能力。

(二)课件内容设计要遵循教学规律,严禁将教材内容直接照搬或扫描到课件中,严禁教师上课时照屏宣科,要合理设计课件的渐进效果与换屏速度,严格控制讲述节奏。

(三)课件页面帧数要恰当,每帧所用颜色不宜过多,各章节前景色和背景色选取应特别注意显示的清晰度,保证视觉效果。

(四)文字应简练、规范,字号要适当,图形、图像应清晰,重点、难点处要突出标明,宜动态显示的尽量动态显示,要保证视觉效果,保证教室后排座位的学生能看清。

(五)要有导航和互动功能,以便教师灵活驾驭教学内容,师生互动开展教学活动。

第六条 教务处定期举办教育技术培训班,为教师提供现代教育技术指导,并提供先进的多媒体教学课件制作平台,建立资料库。

第三章  运用多媒体课件教学要求

第七条  运用多媒体教学的教师在课前要认真备课,精心设计好多媒体教案。授课前,要熟悉多媒体教室的设备、所装软件、操作方法。上课时要提前到达教室,检查调试设备,保证多媒体课件正常运行。

第八条  运用多媒体教学的教师在教学时一旦出现停电、设备故障等情况,一般不能终止上课,应尽量采用板书授课。

第九条  教师在讲授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多媒体技术的优势,使之有助于突出教学重点,化解教学难点。根据课程内容的逻辑体系和学生的认知规律,同步地逐帧、逐条、逐行、甚至采用打字效果逐字显示多媒体课件,使学生能实现听、看、想的统一,加深对教学内容的理解,要让学生有思考和记笔记时间。必要时用板书配合讲授。

第十条  不得将教材或参考资料所附光盘直接当作多媒体课件进行教学。

第十一条 原则上要求教师站立授课,最好通过教鞭引导学生视线,集中注意力,增强教学效果。

第十二条  运用多媒体课件讲课时要遵循教学规律,不得使电子屏显示内容过多且显示过快,使学生无法理解与存储信息。

第十三条  为了保证学生在课堂上集中注意力听课,便于课后复习和自学,巩固和扩展课堂讲授内容,阅读参考文献和资料,教师应根据教学需要允许学生下载、拷贝教师制作的相关多媒体课件。

第四章  多媒体教学的管理

第十四条  各学院应按照多媒体课件制作及教学要求对多媒体教学进行严格审批,并加强对多媒体教学的日常检查,对学生意见大、效果差的多媒体教学,采取切实措施,帮助改进,必要时可暂时停止其使用多媒体教学。

第十五条  各学院要积极开展多媒体教学方法研究,组织观摩教学,推动多媒体教学不断提高和完善。

第十六条  学校应定期组织多媒体教学评奖活动,鼓励教师更好地运用现代教学技术手段,提高教学质量。

第十七条 管理部门要经常检查、及时维修多媒体教学环境和设备,资产与后勤管理处要对多媒体教学设备及时更新,以保证多媒体教学设备的完好和使用效果。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